彰化高中雷霆社 社長
現任社長:游羽玄(第十七任)
彰化高中雷霆社社長(以下簡稱社長)是雷霆社的最高領導人和指揮者,同時也是彰化高中交通糾察隊的大隊長。
社長一職根據「國立彰化高級中學雷霆社組織章程」設立,第一任社長於1996年上任。
社長每屆任期為1年,組織章程並未明定連任限制;但根據社政傳統,因社長必定為二年級社員,而彰化高中三年級無法參與社團活動,因此社長並無連任的可能性。
原則上,雷霆社長都會兼任交通糾察隊大隊長,自本社創社以來都是如此,雖然並未強制(允許或禁止)規定社長兼職,但「社長兼大隊長」已行之有年,自然形成本社的社政傳統。
組織章程雖無明文規定社長候選人之資格,根據社政傳統,應符合下列條件始得登記為社長候選人:
一 受糾察隊基本教育訓練,結訓合格者。
二 受雷霆社儲備幹部訓練,結訓合格者。
三 經現任幹部會議審核通過者。
選舉方式
社長選舉直接由社員投票選舉之,依組織章程第33條:「本社之社長於社員大會期間選出」,由行政組主導選舉活動、文宣組印製選票。
社長選舉由得票數最高者當選,不須獲得過半數選票;若遇有候選人選票數相同時,根據社政傳統,重新投票直至結果產生。
社長象徵
雷霆社於過去設計有「社長旗」與「社長腳踏車牌」:
社長旗
社長腳踏車牌
目前雷霆社並無明定「社長徽章」。
於雷霆後備論壇中,現任社長與卸任社長的會員等級皆為「總督察」。
職權
社長的職權依組織章程第五章規定。
行政:執行公布章程、發布命令、任免社內重要幹部、主持會議。
立法:解散或增設社內各事務機構,本社之組織章程、命令、各機構相關規定,須經社長簽署方為有效。
執法:社長有權仲裁社內紛爭或對違規之社員作出懲處。(實務上社長較少動用此權)
外交:社長對外代表雷霆社、有權指派代表與友社進行公關事宜。
歷任社長列表
屆 次 | 姓 名 | 照 片 | 就任時間 | 副社長 |
無資料 | 1996 | |||
無資料 | 1997 | |||
無資料 | 1998 | |||
陳建宏 | 1999 | |||
黃寶仕 | 2000 | 吳家華 | ||
許國晉 | 2001 | 葉思賢 | ||
陳昇永 | 2002 | 李彥龍 | ||
謝翔宇 | 2003 | 粘頤誠 | ||
吳宗憲 | 2004 | 曾俊雄(前) 馬瑞文(後) | ||
林佳賢 | 2005 | 謝淳皓 | ||
郭貴肇 | 2006 | 黃俊皓 | ||
陳信宇 | 2007 | 謝明章 | ||
黎維倫(黎秬愷) | 2008 | 賴俊延 | ||
林靖凱 | 2009 | 陳威融 | ||
2010 | ||||
李易錩 | 2011 | 謝德名 | ||
游羽玄 | 2012 | 林品瑄 |
dybill7846 在 周二 8月 21, 2012 9:53 pm 作了第 9 次修改